近日,潮州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潮安区政府以《关于潮安区道路实行分区域有偿停车收费管理划分有关问题的复函》原则同意潮安区道路实行分区域有偿停车收费管理的划分意见,现就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告指出,按照潮州市委、市政府“整合全市停车资源,实现停车一张网运营”的工作部署,结合潮安区道路对停车泊位需求不同和城市管理需要的实际情况,拟采用价格差异的杠杆来调整城(镇)区的停车资源,对城(镇)区道路实行分区域有偿停车收费管理,收费标准将以潮安区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一类区域:以潮安大道(含)→金里路(含)→龙桥路(含)→华埠路(不含)→潮安大道(含)→站前路(不含)→护堤路(不含)→大霞路(不含)→新潮汕公路(不含)→潮安大道(含)形成合围区域;
二类区域:潮安辖区各镇中心区域(已划入潮安中心城区的区域除外)划分为二类区域(具体范围由各镇相关单位自行划定);
三类区域:除以上一二类区域范围外的其余部分(具体范围由各镇相关单位自行划定)。
公示期:7月1日—7月20日
反馈渠道:潮州智慧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咨询:0768—2261975
【撰文】董志豪 纪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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