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承受之“重”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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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A4纸重约4克。那么,沾染毒品的代价有多重呢?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之际,为进一步打击和震慑毒品犯罪,江门法院对一批涉毒、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类违法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宣判。

案件一

被告人陈某、吴某等5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将“烟粉”注入电子烟、烟弹后用于销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诉机关以陈某等5人犯妨害药品管理罪、非法经营罪向新会法院提起公诉。6月25日,该案经新会法院审理,将择期宣判。

新会法院庭审现场

案件二

2023年3月,被告人朱某某在台山市白沙镇某村附近贩卖毒品海洛因(重0.17克)给余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6月26日,台山法院经审理,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台山法院宣判现场

案件三

2022年期间,被告人赵某某先后9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共重2.5克给庄某某,被公安机关查获。6月26日,台山法院经审理,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案件四

2023年2月,被告人钟某以1400元价格向被告人黄某购得冰毒0.5克和“电子烟”一支,随后以加价100元的形式将前述毒品向外转售。其后,钟某、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25日,鹤山法院经审理,分别依法判处钟某、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鹤山法院庭审现场

0.17克获刑十个月。

这,就是涉毒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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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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