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年报的企业、商户
请注意!
2022年度年报
需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报送
否则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或标记为异常状态
还有可能被罚款!
案例一:
中山民众街道闲庭路某商贸有限公司未按国家规定的期限及时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示,经民众街道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补报后,仍未按规定的期限及时报送年度报告,民众街道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中山民众街道沙仔村某单车维修部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期限及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民众街道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别提醒
各市场主体要积极履行按时报送年报义务,打造诚信的营商环境,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的除了行政处罚,还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注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将会受到多个部门联合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获得荣誉、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同时,请大家注意防范以“年报”为名的诈骗。近日,民众街道市场监管部门接到部分经营户反映,称其接到一电话,来电方要求其进行年报工作,并电话“指导”进行年报公示,收费200元!
各位老板,切勿相信!
这是诈骗!
每年年度公示期
各类“年报”诈骗都会卷土重来
以下是“年报”诈骗的常见手段
第一种:不法分子向经营户发送诈骗短信,诱导点击短信链接,登录自己制作的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第二种:不法分子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户,声称年报要缴纳几百元至千元不等的费用。
第三种:不法分子通过加微信聊天,诱导进行年报,收取年报费用。
第四种:不法分子通过年报公示,诱骗经营者进行“身份认证”,获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凡是收费的一律为诈骗
市场监管部门既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要求市场主体进行年报或登录认证等操作,更不会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威吓诱骗索要经营户个人信息、短信验证码、收取费用!
总之,年报公示,免费!信用修复,免费!收费,全都是诈骗!如接到类似电话、短信、微信信息,一律不要理睬!切勿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民众街道辖区内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到民众大道48号1楼办证大厅办理申报。
未按时进行年报公示或需要移出异常经营名录的经营户,请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行补报,再通过该网站的“信用修复”模块提交信用修复申请。
一审丨黄美霖
二审丨陈伟鹏
三审丨何君铭
来源丨市市场监管局民众分局 石会平
编辑丨中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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