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表决通过:
任命:
赵菊花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傅新江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周永鹰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一瑶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赵菊花代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南方+记者】崔璨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