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粤办于2002年7月成立,主要职能包括加强香港与驻粤办服务范围内的省区的联系和沟通;促进各省区与香港在经贸和其他范畴的交流与合作;加深内地民众对香港的认识;以及为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实务性的协助。
协助港人
为在内地遇上困难的香港居民提供紧急支援服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申领服务
处理合资格香港居民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换领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及回港证事宜
紧急求助
香港居民如在内地遭遇意外事故(例如:交通事故、火灾等),其他突发事故(例如:遇劫、遇袭等)或伤亡,当事人或其亲属应立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及寻求协助。内地报警电话为110,医疗救护电话为120(救护车出诊需要支付相应费用,包括车费及抢救治疗费),消防火警电话为119,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为122。
如需进一步协助,亦可联络香港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或其他香港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
有关办事处的联络电话及地址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
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
24小时求助热线:(852) 1868
传真:(852) 2519 3536
填写网上求助表格:
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online_assistance_request_form.html
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的1868网络数据通话功能
下载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
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online_assistance_request_form.html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入境事务组
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2时30分及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内地公众假期除外)
电话:(86 20) 3891 1220内线608
传真:(86 20) 3877 046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71楼7101室(邮编:510613)
其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
https://www.gdeto.gov.hk/sc/related_links/offi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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