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责任纠纷,看霞山法院怎样高效化解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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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2年9月,林某驾驶车辆与行人周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各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周某来到霞山法院起诉林某及保险公司。

在接收周某的起诉材料时,霞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周某认为其伤情达到伤残程度,如果不进行伤残鉴定,就无法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但如果自行申请鉴定,对方很大可能会认为鉴定结果不客观不公正,提出申请重新鉴定。这样就导致双方纠纷长时间得不到化解,周某在短时间内也很难拿到赔偿款。因此,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向周某介绍诉前鉴定程序流程、优势,经周某同意后立即将案件移送诉前鉴定速裁团队。速裁团队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和初步调解,在质证过程中,林某也表示同意赔偿,但其目前经济困难,希望鉴定结果作出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协商赔偿事宜。经霞山法院诉前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报告后,速裁团队法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结合法理与情理,再次耐心细致地向各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在诉前鉴定的基础上,各方当事人很快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申请了司法确认。至此,该案所有争议和周某的赔偿全部得以解决,各方当事人均对法院主动作为、能动司法举措表示肯定。

近年来,霞山法院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诉前鉴定,将司法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主动作为、能动司法,不仅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也提高了当事人的诉讼能力,降低了当事人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更成功将大部分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了高质量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

供稿:霞山法院(陈星宇 黄宏林)

校改:林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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