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60元门票后还需付35元看瀑布?网友:哇!这才是庐山真面目

广东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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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游客吐槽称

花160元买了江西庐山景区门票

结果看瀑布时还要再收费35元

导游:光核心景区就要600多费用

庐山景区回应称,该瀑布非庐山核心景区。当地村委会也回复称,该瀑布非庐山景区,是村集体开发打造的乡村旅游点。此前收费经过了主管部门批准,近期已免票,后续是否收费还需进一步研究。

知名网红导游@小黑诸鸣也发视频吐槽:我做旅游这个行业20多年了,算不清游庐山景区需要多少费用,算着算着就奔2000去了。@小黑诸鸣列出庐山核心景区的费用676元,外围景区还有805元费用。视频发出后立刻引发争议。

据了解,庐山景区以海拔800米为界,800米以上为核心景区,门票160元。海拔800米以下还有多个山下景区由不同的单位管理收费。

网友:这才是庐山真面目

有网友改编李白的《望庐山瀑布》: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票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瀑布不在门票中。有网友表示,自己去过庐山,对景区门票的混乱印象深刻。

也有网友指出,庐山有很多外围景区,如果只看核心景区,其实费用还可以。

今年5月,有游客称,自己花149元购买江西庐山西海景区的门票+船票,进入景区之后发现,许多项目需要额外收费,“甚至连走个桥都要收十块钱过桥费”。

网友“三仙君”在某视频网站爆料称:“上的第一个岛就是100元的经典套票,还有30元还是60元的观光车,所以我觉得149元真的只有入岛出岛的费用。”

从其发布的相关视频还可以看到,景区内名为“勇士桥”的景点也需要收费10元。“就这么一个过路的桥,收10元钱。”该网友不禁吐槽,景区内什么地方都要收费的感觉,“炒个蔬菜28元、38元。”

庐山收费为何频遭吐槽?

据央视新闻6月22日报道,庐山旅发委负责人解释,由于历史行政区划的原因,庐山旅游资源被多方开发利用,所以造成了庐山一山多治的现象。

为改变一山多治管理混乱的现象,江西省调整九江市部分行政区划,在2016年将庐山设市,在2020年底将庐山市与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合一并轨运行。2022年成立庐山文旅控股集团,按照规范化要求尽快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

据中国江西网报道,自1984年设立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至2016年,整个庐山分别由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星子县、九江县、庐山区、庐山垦殖场和江西省庐山自然保护区等6个部门管理,被称为“一山六治”。

多头治理彰显的是庐山管理体制的混乱,而这种混乱体现在6个部门对庐山门票的利益“觊觎”。在坊间,庐山山上与山下为夺游客,甚至不惜彼此拆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上游新闻、沸点视频、中国江西网、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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