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侧面碰撞事故占七成!五大举措可预防

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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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开车行驶时,

务必小心谨慎。

交通事故,往往发生于瞬间!

今年以来,

中山侧面碰撞事故宗数

占全市车辆碰撞事故总数的76%

死亡人数占69%

受伤人数占78%

警惕!侧面碰撞典型案例

案例一

4月8日11时,马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行至东凤镇和通路时,在道路左侧逆向停车。此时,马某某恰巧驾驶粤T号牌轻型厢式货车驶至,在途经马某车旁过程中,不慎与陈某同向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不治身亡。

责任划分:

事故中,马某某存在超速行驶行为;陈某存在驶入机动车道未按规定避让的行为;马某存在违规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行为。

案例二

5月26日6时56分,吴某醉酒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至小榄镇广成路家湘美饭店对开路段时,与李某同向行驶的桂R号牌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吴某驾车逃离现场,但被抓获归案。

责任划分:

事故中,吴某存在醉酒驾车,肇事逃逸的行为;李某存在变更车道未按规定让行的行为。

上述两宗事故案例均为货运车辆与两轮类车辆侧面碰撞,涉及大货车超速、视野盲区等因素。据了解,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区域,且车辆外形越大,盲区也就更多、更大。

另外,大货车本身存在视觉盲区,转弯时存在的“内轮差”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这种内轮差常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死亡弯月”,车身越长,转弯幅度越大,形成的轮差就会越大,危险也就越大。一般而言,小型轿车最多产生接近0.6米的内轮差,而大货车则可达1.5米到2米多。

侧面碰撞五大特征

车辆间的碰撞主要包括正面碰撞、侧面碰撞、追尾碰撞三类情形,其中侧面碰撞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五类特征,分别为:

■ 车辆同向行驶过程中,由于分心驾驶等未按操作规范安全行驶的行为避让不及侧方车辆,从而发生侧面同向碰撞事故。

■ 车辆同向行驶过程中,前方车辆随意变道,引发的与后方车辆侧面同向碰撞事故。

■ 在交叉路口或路侧出入口,一方车辆转弯或驶入车道与另一方直行车辆发生的侧面碰撞,多与车速过快、视距不良等因素有关。

■ 货运车辆与摩电车辆在道路狭窄、机非混行的路段由于内轮差、视线盲区等原因在转弯或直行中发生侧面碰撞事故。

■ 车辆在超车过程中发生的侧面碰撞事故。

预防侧面碰撞五大举措

在路上开车行驶,千万不能掉以轻心!五大举措教你预防侧面碰撞事故:

■ 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交叉路口、路侧出入口时减速行驶,确认安全后通过

■ 摩电等两轮车驾驶人应特别小心驾驶,在交叉路口、路侧出入口、狭窄的机非混合道注意观察,变更车道时应注意避让本车道行驶的车辆。

■ 摩电应与右转大型货车保持足够大的横向间距,以避免在视觉盲区被大货车卷入车底或产生刮擦。

■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遇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或者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等情况的不得超车。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左侧超车。

■ 货运车辆配备安装防碰撞预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中山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

交通规则心牢记!

请广大驾驶人开车上路时,

务必注意观察道路情况,

安全谨慎驾驶。

请广大市民行走在道路上时,

要留心来车情况,小心谨慎。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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