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揭阳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及计算口径均有调整。2023年汇缴年度揭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低限额为162元,较2022年度不变,最高限额从4526元提升至4832元。
月缴存金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和,不得低于2023年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限额,不得超过2023年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限额。
此外,2023年度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不低于各5%,上限不超过各12%,缴存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自主调整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执行同一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一致,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个人自愿缴存者缴存比例为10%-24%,缴存比例取2%的整数倍。
因此,2023年汇缴年度揭阳市职工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162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低限额为162元(1620元×5%+1620元×5%);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缴存基数为20139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为4832元(20139元×12%+20139元×12%)。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于2023年7月至9月完成2023年度(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执行日期区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撰文】唐楚生 张冰纯 程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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