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清远多家旅馆被公安机关
查处并依法予以处罚
清城区
近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清城区龙塘镇某公寓未履行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
民警发现入住房间内有5名人员均为未成年人,但该公寓登记入住信息时,只登记了其中一人信息。随即,龙塘派出所口头传唤该公寓负责人周某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根据“一案双查”机制工作要求,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马上成立调查专班,深入开展系统信息核查、视频监控查询、涉案人员询问等调查工作,对未落实住宿实名登记、未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及同住人员身份关系、未报告可疑情况的涉案公寓依法从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依法对周某处以罚款500元。
清新区
近日,清远市公安局乐园派出所民警在清新区太和镇某宾馆处置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该酒店违规接纳多名未成年人入住。
经查实,该宾馆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询问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依法对该宾馆做出责令停业整顿15天,并处罚款10000元的处罚。
英德市
近日,英德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在侦办一起案件过程中,通过深挖扩线,发现辖区多家旅馆未履行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违规入住蓝某、廖某、段某等3名未成年人,依法查处3间旅馆。
办案民警通过深入开展系统信息核查、视频监控查询、涉案人员询问等调查工作,对辖区内3间旅馆未落实住宿实名登记、未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及同住人员身份关系、未报告可疑情况的涉案旅馆依法从严处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合计6.15万元。
佛冈县
近日,佛冈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有3人入住龙山镇一酒店时,酒店没有落实入住登记制度,还存在利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入住、旅客登记与录入情况不相符的情况。
佛冈县公安局成立调查专班,深入开展系统信息核查等工作,并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调查。
经调查,该酒店对未按《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入住登记制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佛冈县公安局依法对该酒店作出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
什么是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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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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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事旅馆业经营的业主,必须按照“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的“四实”要求,自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及其他管理规定。
2.入住宾馆酒店旅社的旅客,要积极配合服务前台的实名登记工作要求,主动告知实际入住人员数量并如实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如确实发生未携带身份证件须办理入住的情况,可以前往酒店所在的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带着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身份核实信息材料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登记手续。
来源:平安清远 平安清城 平安清新 英德公安 平安佛冈
编辑:郭晓琼
校对:李爱华
编审:田芳
编委:黄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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