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海公安发布一公司非法集资案情通报,涉及桂城网点,请投有资金的投资参与人速报案。
案情通报
王某明、何某光等人在经营汇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期间,涉嫌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目前,该系列案已立案侦查,2022年11月8日王某明、何某光等人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维护广大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宜通报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的规定,请在南海区桂城厚德时代、桂城德永汇盈、夏西厚德智盈、金沙厚德顺利、乐安厚德永盈、罗村厚德永圣、乐安德永智盛、大沥厚德星耀以及桂城江南名居、和基花园等10间涉案网点,投有资金且尚未报案的投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于法定工作日期间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或居住地所属中队提交报案,同时提供相关报案材料:
(一)投资参与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投资参与人提供持有的所有相关协议、承诺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资参与人提供用于投入相关款项和收取收益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清单,微信及支付宝转账同样需要提供相关的交易记录材料;
(四)自述案件经过的情况说明一份。
二、警方敦促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何某光有关的集资协助人主动向办案单位报告在任职期间的工资、业绩奖金、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详细情况,并提供资金流水等证据材料。本案涉案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并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拒不配合调查,故意隐瞒、隐匿、转移、毁损涉案财物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案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东路36号。
联系人:周警官、祝警官
联系电话:0757-86225343
(二)桂城网点对应的接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三中队: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培正横路1号(平洲派出所内)。
联系人:罗警官
联系电话:0757-86776314
(三)大沥网点对应的接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四中队: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体育西路2号(大沥派出所内)。
联系人:何警官
联系电话:0757-85551700
(四)罗村网点对应的接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五中队: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安北路3号 (松岗派出所内)。
联系人:梁警官
联系电话:0757-85222661
(五)丹灶网点对应的接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六中队:佛山市南海区丹横路101号(丹灶社区民警中队内)。
联系人:谢警官
联系电话:0757-86608399
如投资人无法亲临报案,可先行致电咨询后邮寄报案材料,效力等同于亲临公安机关报案。
四、警方郑重提醒各投资参与人,务必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提供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对于故意编造、散布谣言,恶意挑拨煽动投资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干扰案件侦办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23年6月16日
6月,是全国“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以此为契机,桂城经发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科普教育,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经济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具备的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二、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骗术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骗术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骗术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骗术四:利用亲情诱骗理财类集资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01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02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03
混淆投资概念,加大识别难度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美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四、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提示
(一)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企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二)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一起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来源:南海公安、桂城经发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罗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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