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南方+记者从汕头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关于规范汕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加分工作的补充通知》(汕市教〔2023〕14号)有关规定,汕头市第二批33名考生符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性照顾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6月20日至7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教育局(0754-88696023)反映。
链接:正在公示!汕头这些考生中考加分
南方+记者 蔡沚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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