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清远市清城区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促进国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多管齐下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清城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夯实“责任清单”
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清远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任务。
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在清城区委、区政府的统筹下,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会同清城区有关部门及各镇(街)等,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担当,构建全区“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压实各部门责任
在年初立即下达各镇(街)的处置任务,明确目标任务与整改时限,要求全力以赴解决瓶颈问题,力争超额完成清远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挣”取更多的用地指标。
摸查“底数清单”
◆一是通过核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全面摸查清城区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底数,建立底数清单,明确每一宗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的面积、存在问题、处置措施等信息。
◆二是将批、供土地矢量数据及遥感影像、控规数据叠加分析,形成一张图,将数据直观再现,全面掌握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地理位置分布情况。
抓牢“处置清单”
根据底数清单制定“一地一案”“一宗一策”整改措施。
对于批而未供土地——
一是应供尽供,尽快编制成熟地块的供地方案以及加快供地审批流程,使项目尽快落地。
二是完善供地条件,解决供地瓶颈。例如: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覆盖的地块,尽快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对于存在规划冲突问题,经评估确实需要调整规划的地块,尽快完成规划局部调整;对于没有意向投资人的地块,加强与企业对接,促使投资意向落地。
对于闲置土地——
一是采取促动工的方式加快处置,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不定期巡查与督促用地单位尽快动工建设,积极为用地单位协调解决阻碍建设的问题。
二是采取收回、置换等方式处置,对于确实无法动工建设的闲置土地,通过与企业沟通以及根据每宗地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收回或置换的方式处置。通过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以及通力配合,逐宗处置、逐宗“销账”。
跟踪“实绩清单”
✍一是定期通报,将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纳入清城区督察清单,定期更新以及通报进度。
✍二是下沉督导,清城区有关负责同志定期到各镇(街)开展督促指导,集中研判解决问题,以务实举措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专人跟踪,自然资源部门指定专人,专门对接相关部门、企业,及时梳理及更新批而未供土地台账,紧盯闲置土地动态,随时跟踪土地建设状态,及时上报监管系统,消除土地闲置状态。通过内外联动、凝心聚力、一案一策、专人对接,有效推进批而未供与闲置土地处置。
2022年,清城区处置批而未供土地6533亩、“增存挂钩”闲置土地299亩,为清城区“挣”取用地指标594.28亩,占市分配县级指标总量的62.5%。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