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育儿假、护理假…你休了没?工资待遇怎么算?不批怎么办…

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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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很多人在讨论,虽然育儿假已经推行,但自己从来没有享受过。那么,育儿假到底是不是强制执行的呢?

官方消息:

深圳将严格执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落实落地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规定。

相关假期的适用范围

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自治组织都应当按《计生条例》的规定,给予职工安排假期。

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具体如何请休

《通知》统筹考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对育儿假、护理假的计算方式和具体请休问题进行明确。

即,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护理假的请休按自然年计算,育儿假、护理假均不可叠加、在同一计算年度内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拆分不超过2次,并对父母为外省户籍、子女在广东工作的护理假请休情况作了明确。

如独生子女父母双方为外省户籍,其子女在广东工作的,鼓励用人单位参照《计生条例》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

婚假:

目前深圳婚假为3天。

产假: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奖励假: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目前暂未出台夫妻同休相关政策。

所以,无论头胎还是二胎,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假的时间如下:

顺产: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

剖腹等难产情况:98天+80天奖励假+30天难产假=208天

陪产假

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休假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根据《通知》规定:

八十日的女方奖励假和十五日的男方陪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同时,对于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要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加强工资集体协商,与职工协商一致明确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签订集体合同。

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奖励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员工在休婚假、产假期间需要正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员工休育儿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可以跟员工进行协商,其中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假期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关系

职工按照《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享受的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不计入职工带薪年休假假期。

假期的救济渠道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假期制度的指导和监督,对于用人单位不落实《计生条例》规定假期的,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责令改正。发生劳动争议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处理。

如出现未按《计生条例》规定给予假期、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实施时间和衔接问题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通知》印发实施后,对劳动者的补休问题予以了明确

来源:罗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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