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个!禅城区出台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办法

佛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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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

禅城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有效实施

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

《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等规定

近期

禅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出台了全市首个

《佛山市禅城区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方评估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

政策出台背景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以来,禅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区落地实施,但随着制度的深入推进,提高审查质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凭借其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决策咨询能力等专业优势,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全方位、专业化的分析,有助于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也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

为能规范第三方评估工作,提高审查质量,禅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经多方研究,出台该办法,进一步完善建立我区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鼓励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切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跟着市监君一起来看看

《办法》都有哪些内容吧!

《办法》指出,第三方评估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专业规范、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评估成果作为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价制度实施成效、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的重要依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在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报告中体现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情况。

《办法》明确,第三方评估适用范围和评估内容、政策制定机关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参考条件、评估程序和方法、评估成果及运用、保障措施与工作责任等,旨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办法》规定,政策制定机关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以下阶段和环节,均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

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对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定期评估;

对适用例外规定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逐年评估;

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

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综合评估;

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的其他阶段和环节。

下一步,禅城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进一步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切实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

END

供稿:禅城市场监管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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