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吊销仍开车 一错再错终被查

惠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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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速交警深州大队民警在大广高速饶阳收费站对一辆白色小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目光躲闪神情异常,自称没有携带驾驶证,民警对其进行信息采集后,发现其驾驶证5年前就已经被吊销。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人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驾驶证5年前因醉酒驾驶被吊销,当天其岳父家中有事妻子前去帮忙,返回时因身体不适无法驾车,驾驶人便心存侥幸认为路程较近走高速不会被查,不顾自己“无证”的事实驾车上路接妻子回家,不料刚刚驶出高速就被民警当场查获。

最终,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如果想开车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驾驶人因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同时还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交警提示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遵规守纪是根本

确保安全靠自身

来源:河北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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