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残疾人朋友:6月20日前记得完成“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

广东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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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须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

据悉,2023年广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继续提升。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2022年的188元/人/月提高到了19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022年的252元/人/月提高到了261元/人/月。

领取补贴的残疾人,优先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线申报年度资格认定,也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补贴对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年度资格认定的申报方式:

一、通过微信“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报资格认定

若残疾人本人进行申报,可以通过微信“粤省事”在【助残】—【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本人办理】栏目下,进行申报。

若残疾人本人不方便进行申报,可以由家人或朋友通过微信“粤省事”在【助残】—【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业务】—【帮他人办理】栏目下,进行申报。

若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配合完成申报资格认定的残疾人,各镇(街道、办事处)须开展入户调查,通过“粤省事”的【助残】—【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业务】—【帮他人办理】栏目,协助残疾人进行入户办理。

二、现场窗口申报资格认定

残疾人可携带身份证到本省任一乡镇(街道)受理窗口申报办理。

三、入户办理

如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自主完成资格认定申报的,可申请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提供上门入户调查认定服务。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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