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召开会议:坚决整治招生入学违规违纪行为

南方⁺ 记者

15日上午,梅州市教育局召开进一步规范全市基础教育招生工作会议。梅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直有关学校(含民办)校长、幼儿园园长及相关县(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校长等人参加会议。

梅州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传达了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考试院负责人解读并传达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体卫艺科负责人对体育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作了相关部署,强调了招生工作纪律,明确了接下来招生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据悉,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梅州市教育局修订印发了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增加了“双(多)胞胎学生可申请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事项,为部分群体解决了接送难题;东山中学增加了50个初中学位,进一步扩大优质学位覆盖面;市曾宪梓中学从今年起设立初中部并招收200名初一级学生,有效缓解梅江区江南片区初中学位紧缺问题;梅江区结合户籍改革制度和政协委员建议,及时修订了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方案和小升初派位方案;梅县区建设并应用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平台,出台了城区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五华县于2020年建设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户籍生和积分生学位申请系统;其他县(市、区)对招生工作也作了有益探索。

梅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杏玲在会议上强调,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政策学习,将招生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好,压实责任,科学谋划,严谨实施,强化管理,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保障人民群众接受优质、公平的教育。各县(市、区)、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省教育厅“六项规定”“九个严禁”等招生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招生监督管理,坚决整治招生入学违规违纪行为,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提前组织招生、招生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全力构建公平招生环境。

由于近期有群众投诉举报有个别民办学校存在收取“学位预留费”等行为。市教育局特别强调,严禁学校违规收费,一经查实从严处罚。严禁各中小学校,以及任何中介、组织、单位或者个人以提供所谓“入学服务”“保过关”“疏通关系”“保证录取”“预留学位”等名义,以“好处费”“人情费”“预留学位费”“定金”等形式收受任何财物,此类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行为严重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等有关规定,一经查实有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学位预留费”“包过费”等,及其他学费范围外与入学挂钩费用的,公办学校违规收费将追究校长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视情节恶劣程度给予不同处分;民办学校违规收费将在今年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压减明年50%的招生计划。

【南方+记者】张柳青

【通讯员】梅教宣

编辑 马吉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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