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同学致其抑郁?珠海法官这样判

南方⁺ 记者

“因为网络造谣、诽谤和辱骂,我试图服药自杀。没有想到,随着这场官司结案,我又看见了光。”

近日,一起名誉权纠纷案经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结案后,原告晓丽(化名)向法官艾欣欣送上锦旗。

今年2月,22岁的英英(化名)在其QQ空间、QQ游戏群针对晓丽发布侵权言论,煽动网友对晓丽进行攻击辱骂。

随后,晓丽以英英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英英诉至斗门法院,请求判令英英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该案案情和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作出判决并不难。

晓丽在起诉状中写下这样的字眼:因此患上心理疾病,已休学,尝试吞药自杀……法官艾欣欣看到后,意识到这个案不能轻易“下判”。

于是,法官艾欣欣找晓丽了解情况。

晓丽说,“所有的同学、朋友都说我太敏感了,被人家说几句就承受不起。他们都觉得是我的错。我长期整晚睡不着,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艾法官认真耐心地听晓丽诉说心中痛苦,不断鼓励晓丽放下创伤,勇敢走出阴影,“无论如何,一定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不要因为他人过错,让自己一直生活在痛苦中。”

经过第一次“谈心”,晓丽逐渐向法官袒露心声,倾诉了她和英英之间的事情经过。

原来晓丽与英英是高中同学,感情要好。但两人因误会引发了矛盾,才发生后来的名誉权侵害纠纷。

艾欣欣又找到英英,从法律、道德层面向英英剖析了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后果,还向英英讲述了晓丽因此受到的伤害情况。

“我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对晓丽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听完法官的话,英英懊恼地沉默了。

开庭当天,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晓丽,对不起!”庭审结束时,英英握着晓丽的手,真诚地道歉,并删除网上侵权言论,赔偿损失。

晓丽在听到英英这句真诚的道歉后彻底释怀,主动邀请英英到家里吃饭。

【文字】南方+记者 王韶江

编辑 刘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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