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网售促销季已到来。广大消费者在享受高效便捷的网络购物的同时,也要擦亮眼睛、保持清醒、理性消费。针对网购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荔湾区市场监管局发布“6·18”网购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需谨慎,注意“网络陷阱”。
提高防范意识
保护个人信息,慎防电信诈骗
分级分类、妥善管理个人密码——要为不同类型、不同用途的个人账号设置不同密码并妥善保管,不要在一般社交或购物网站使用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一样的密码,避免不法分子通过在安全性低的网站进行“撞库”获取到银行密码。
拒绝访问含色情、迷信、赌博等内容的网站——这些网站一般是境外接入的主体不明链接,含有病毒或钓鱼网站的风险极大。
谨防“网购退款”为名的电信诈骗及银行卡盗刷——为电脑、手机等网络设备安装杀毒等安全防范软件,及时升级和修复系统漏洞;及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接到声称退款、重新打款、提额、积分兑换等电话、短信、微信时,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网址链接或者回拨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要另行登录原购物平台联系客服核实确认。同时要记得关爱家中老人与未成年人,教会他们认清辨明以“投资养老”“买保健品”“买网络游戏装备”等为幌子的诈骗手段。
拒绝违法出租、出借、出售个人身份信息——如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号码等个人身份识别凭证及信息,废弃不用的银行卡等要及时销户,不能随意丢弃。
选择正规购物平台
仔细甄别平台及平台内网店的信用信息
首选知名购物平台——优先选择规模大、知名度高、资质齐全(一般在网站首页下方展示各类资质许可及备案)、口碑好、信誉好、商品种类多的电商平台。
购前多查多问,真假“好评”要分清——可通过查看网店资质、商品详情、月销量、总销量、库存量、买家评价、交易记录等,综合判断商品是否符合购买需求。关注的商品细节应主动向客服咨询沟通,综合客服应答态度及对商品状况的专业程度、买家评价(别忘了查看追评和中评、差评)、买家晒图、销量等,综合预判网店是否诚信,好评是否“靠谱”。
平台“亮照、亮证、亮规则”是基本义务——《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商平台与平台内网店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电商平台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未依法“亮照、亮证、亮规则”的平台和网店,普通消费者最好还是“敬而远之”。
贵重物品应当面验货后签收
或及时拍摄开箱视频
网购的贵重物品快递到货时,消费者应尽量与送货员协商当面交收验货,当面打开包装检查核对物品,如果物品有破碎、外力挤压变形、短缺等问题的,则可拒绝签收、当场退还或让送货员当场开具物品损坏或丢失证明,认定责任,以备索赔、退货、维权等使用。
若未能做到当面验货的,可以提前与卖家协商以开箱视频作为证据,根据双方约定全程录下货品开箱验货视频,可以一定程度上起到风险责任划分的作用。
聊天记录不要删
让证据保存成为习惯
消费者与卖家就商品的数量、质量、款式、价格等咨询沟通,应通过电商平台认可的渠道及聊天工具进行,警惕不法商家引导消费者避开平台沟通、交易的做法。妥善保存订单、聊天记录、截图等资料,以作为日后退货、索赔、投诉、维权的证据。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直播平台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消费者若遭遇商品与直播中宣传承诺不一致的纠纷,可以依法要求直播平台查核视频,介入调解;对直播平台以“未保存视频”等理由拒绝处理的,可以依法投诉维权。
共同抵制违法网络营销
维护网络市场风清气正
对网络经营者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虚假促销、误导性虚假评价营销、标注“本店享有最终解释权”等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价格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标示、经营资质异常、利用党和国家重要活动和疫情防控等名义进行炒作牟利等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可积极向经营者所在地的12345、12315热线举报。
2023年上半年,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查处涉网经营违法案件29宗,涵盖无许可证网络经营药品或医疗用品、通过网络测评视频、网络直播、好评返现等形式作不正当竞争、通过电商平台、搜索引擎、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网售假冒及不合格商品、网售假冒食品标签等11种涉网违法行为类型。
广大群众也要守法自律,自觉拒绝参与“刷单”“刷好评”“刷黑评”等虚假交易、虚假评价行为,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网购消费环境要靠全社会共同维护!
【来源 荔湾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 邓菲菲】
【审核 何不菲、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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