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日,江门市新会区法院发布了一则“帮信罪”裁判文书。两名“80后”男子方耀明、廖彬满,在2022年3月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两人银行卡总计流入资金170多万元,其中90多万元都属于诈骗他人的资金,而两人收取的报酬仅6500元。两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及罚金。这是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广东省“帮信罪”的最新案例。
记者调查发现,号称电诈第一罪的“帮信罪”,涉罪人员集中于中青年群体,更让人忧心的是,很多在校大学生、刚进入社会的青年,成为主要涉案群体。
帮信罪成为电诈第一罪
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信罪。
根据数据统计,2020年10月开展“断卡”行动后,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罪案件上涨飞快,目前已经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并成为涉电信诈骗第一大罪名。
当前,三类涉“帮信罪”案件比较突出,一是帮助上游诈骗团伙“跑分”洗钱的,二是为诈骗团伙提供收发短信验证码“服务”的,三是为诈骗团伙非法获取并提供批量社交媒体账号、“解封”封禁账号的。这三类案件,大都又涉及银行卡、电话卡的违法使用。
犯罪分子买银行卡何用呢?他们常见方式的流程俗称“跑分”,诈骗分子大致会进行如下操作:
在租借到他人银行卡后,诈骗分子通过拨打诈骗电话,让受骗方将钱汇入此卡,随后诈骗分子就会通过多种方式把骗来的赃款迅速分流至多个二级银行卡中,再从二级卡分流至多个三级卡里。这样一来,赃款被在分散到各张银行卡中,变成了正常的款项,将赃款洗白后,这些钱就会转入诈骗分子的账户中。
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并不可取,为了一时的利益毁掉终身更是不值得的行为。
除了出借银行卡,还有一个常见的帮信罪形式。有时候我们会在互联网上浏览到一些拉群广告,犯罪分子会以“可观的提成”为噱头,并且只需要帮忙拉人进微信“理财”群。这样让人心动的赚钱渠道,往往会让没有戒备心且为了谋取蝇头小利的人成功上钩,但这个馅饼可能是铁饼,收到提成的同时也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帮信罪重点关注人群
“帮信罪”增设七年来,前期一直处于“安静”状态。2018年前,全国适用该罪名判决的案件不足百件。2019年,检察机关办理的“帮信罪”案件也不超500件。2019年后,“帮信罪”案件有逐渐增多趋势。
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为例,2019年,“帮信罪”案件在该市检察机关批捕案件仅为6件;2020 年,该市“帮信罪”案件呈井喷态势,全市检察机关批捕“帮信罪”案件数比 2019 年增长 53倍,人数增长 42 倍;2021 年上半年,该市检察机关“帮信罪”案件的起诉数又比2020 年全年的起诉数增长 440%,跃居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起诉数的第3位,仅次于盗窃罪和危险驾驶罪。
从全国范围看,各地“帮信罪”案件增长情况与深圳的情况大体相当。根据最高检官网公布的全国检察机关2021年1月至9月的主要办案数据看,因“帮信罪”被起诉的人数已达7.9万余人,比上年同期增长21.3倍。
2021年10月至12月,“帮信罪”案件继续飞涨,各级检察机关又起诉5万余人,加上前9个月的数字,这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嫌疑人12.9万人,同比上升8.43倍。
2022年,帮信罪的起诉人员年龄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同时,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占多数,初中以下学历占66.3%、无固定职业的占52.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较高者涉罪人数持续增加。
青少年群体当警醒
记者调查发现,“帮信罪”的犯罪主体大量集中于青年群体,尤其是涉世未深的高校学生、刚走出校园的青年,仅仅因为几千元乃至数百元的诱惑,就出卖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或者“出租”自己的微信号、支付宝账号,导致成为一生的污点。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该罪名大量集中于青年群体,原因主要是:一,青年群体涉世未深,当前就业形势又不容乐观,很多缺乏生计的青年,为了几百元、数千元的报酬,心存侥幸,或者不明就里,成为帮凶。二,帮信罪跟电信诈骗息息相关,而且多在网络进行交易,往往又需要当事人进行人脸验证、收发验证码等活动,这就导致老年人或者对于网络不甚了解的人难以参与,犯罪分子也有意瞄准了平时熟悉网络、相信网络的青年群体。
专家认为,当前,中小学进行电诈以及帮信罪的普法宣传活动尚不普及。而一旦年满18周岁,能够办银行卡,就可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而18周岁,通常正是读高三的年龄。
专家建议,针对年轻人尤其是在校学生沦为“两卡”犯罪“工具人”、诈骗犯罪“帮凶”等情况,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引导青少年和学生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有关人员表示,检察机关还将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坚持数据赋能,协同推进综合整治。针对“两卡”管理、校园治安管理、保险行业在个人信息管理中所反映出的突出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签订备忘录等方式,督促管住源头,形成工作合力。
提醒!提醒!再提醒:身份证、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不能给别人!借也不行!
南方+记者 欧阳胜勇 实习生 刘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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