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尾市纪委监委对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永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企业财物问题。2015年至2022年,陈永维利用先后担任市技工学校校长、市技工学校一期项目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以在教学设备采购、采购款拨付和联合办学分成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企业提供帮助为由,非法收受企业财物。陈永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市城区国有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曾鸿向企业索取回扣或好处费问题。2011年至2018年,曾鸿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以在储备粮轮换业务、储备粮出入库安排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为由,向企业索取回扣;2014年至2021年,曾鸿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以在储备粮轮换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出入库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为由,非法收受企业好处费。曾鸿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执法大队原二级科员彭海赐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问题。2015年至2021年,彭海赐利用先后担任原陆河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执法大队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执法检查“设卡”、为环保企业介绍业务、帮助企业逃避监管等方式吃拿卡要。彭海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原常务副局长陈木昌以权谋私问题。2016年至2022年,陈木昌利用先后担任红海湾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城乡建设和管理局常务副局长(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以在项目验收、项目款拨付、协调解决纠纷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为由,非法收受企业财物。陈木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手中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和项目采购,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有的靠粮吃粮,与涉粮企业内外勾连,大开方便之门;有的以权谋利,利用权钱交易为企业规避监管。
这些问题,暴露出汕尾市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侵害企业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对这些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汕尾市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充分展示了汕尾市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
南方+记者 彭骏
通讯员 汕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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