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用22天,我们在诉前就把纠纷解决了!感谢法院和正兴调解中心的调解工作!”原告佛山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激动地说道。
近日,四会市人民法院运用与肇庆仲裁委员会、肇庆市正兴商事调解中心构建的四会市商事纠纷调仲诉对接工作机制,成功在诉前化解了一起标的额近50万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涉及广州、佛山、肇庆三家企业。佛山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广州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一直存在友好业务往来,双方通过先预付货款,根据需求再下单抵扣的方式进行交易。
经对账,广州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拖欠佛山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近50万元预付货款,且因投资肇庆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导致资金紧张,广州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已无资金可向原告归还。佛山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广州、肇庆两家企业共同返还预付款。
诉前调解期间,四会法院充分利用近日签约构建的“调仲诉”对接工作机制,邀请正兴调解中心一起联合调解,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诉讼各方面优势。
法院在该中心特邀调解员的协助下,三家企业对欠款金额及付款主体、方式达成一致方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于当日完成了司法确认的法定程序,为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按下了“加速键”。
“这次成功调解,不仅让我们能继续保持友好的合作关系,也为企业节约了诉讼成本近1万元。”完成司法确认后,佛山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对这项合作机制竖起了大拇指。
近年来,四会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尤其注重矛盾化解模式的创新和工作机制的实质化运行,初步打造形成“法院+行业协会+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组织+仲裁”的多元解纷模式。而本次运用的“调仲诉”对接工作机制,凝聚了调解、仲裁、诉讼三方资源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了“调解”快捷高效,“仲裁”高保密性、低成本性以及“诉讼”强制性的优势,无疑为企业提供了涉企纠纷“最优解”。
来源: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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