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售海中“贝王”,珠海一人被判刑一年

南方⁺ 记者

砗(chē)磲(qú)是海洋中最大的双壳贝类,被称为“贝王”,同时也是一种国家级保护动物。

6月5日,第52个世界环境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宗涉海中“贝王”砗磲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另须赔偿破坏生态环境损失15万余元,并在市级(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贴吧“售帖”引注意

袁某无聊闲时逛贴吧,看到有人在贴吧里打小广告,售卖砗磲壳。

袁某平日甚是喜欢收集些稀罕玩意儿,知道砗磲壳市面少见,便加了“楼主”微信细聊。“楼主”随即发了一些砗磲壳图片和视频给袁某,称砗磲壳售价与大小相关,长50公分的壳售价1500元左右,70公分的则要2000元以上。

一番讨价还价,袁某最终以总价3200元的价格,在“楼主”的淘宝店先后成交了三单。为规避检查,卖家“细心”地把订单改成“海南潭门南海野生冰鲜红口螺肉”和“特价礼品0.8水透微微瑕108颗佛珠”。

成交后,袁某兴致不减,又在“闲鱼”上向另一卖家购买了350元的砗磲壳,卖家同样未如实填写交易物品,而是将砗磲壳“伪装”成“巨贝玉化珍藏品”。

“库存”颇丰欲转手

前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袁某共计购买砗磲壳38件,最大的约72公分长、45公分宽,最小的也有30公分长、18公分宽。要知道常见蚝壳的长宽也不过10多公分。

由于砗磲壳体积甚大,家中有些放不下,袁某便萌生了售卖的念头。袁某将部分砗磲壳挂在“闲鱼”上出售。但两次均因“买家关闭交易”未能出售成功。还未等来第三次交易机会,袁某就被公安民警在家中抓获。

经鉴定,袁某家中的砗磲壳,有8件为双壳纲帘蛤目砗磲科库氏砗磲的贝壳,其余30件为双壳纲帘蛤目砗磲科物种(非库氏砗磲)的贝壳。

库氏砗磲、非库氏砗磲分别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司法鉴定中心综合考虑涉案砗磲制品利用部分、对动物伤害程度等因素,认定涉案动物制品价值150150元。

售卖不成也要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被告人袁某已经着手实施出售涉案野生动物制品的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的犯罪行为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袁某主动缴纳罚金、履行全部损失赔偿责任,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前述判决。

【文字】南方+记者 王韶江

【通讯员】苏倩雯 李宇欣

编辑 刘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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