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肇庆市端州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名单(2023年新增第一批)的公告

端州发布
+订阅

为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监管〔2023〕2号)和《肇庆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肇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肇教联〔2023〕2号)文件要求,端州区进一步强化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经审核验收,截至5月31日,端州区2023年新增第一批共8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温馨提醒各机构:尚未办理准入审批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请尽快到端州区教育局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我局将分批陆续公布审批通过的机构名单。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促进我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日

自觉抵制非法校外培训行为 

谨慎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致全区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在此温馨提醒您:

1、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要盲目跟风。您的孩子确有培训需求,请务必查看并核实培训机构是否“证照齐全”,自觉抵制“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违规机构。

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并悬挂于机构显著位置,证、照地址应与实际地址相符,办学内容应与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所载范围相符。不参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变相、超范围组织的学科类培训。

3、参加培训前,家长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主动索取正规收费发票,防止出现“卷钱跑路”的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4、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分期、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单次收费不超过5000元。家长朋友如遇到诱导缴纳超期费用或贷款缴纳培训费的行为,应果断拒绝;主动索取正规收费发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按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端州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进行部署。截止到2023年6月底,端州区非学科类培训政策制度体系将基本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到2024年,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效显著,家庭支出负担有效减轻,非学科类培训将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今年上半年,我局将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现有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督促不符合设置标准的机构对标整改,将存在经济纠纷等问题机构列入黑名单,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民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端州区相关部门的咨询电话:

(一)教育部门:2235180

(二)住建部门(可咨询消防安全、房产权属、自建房、夹层之类问题):2323029(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咨询电话)、2729675(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咨询电话)

(三)文广旅体部门(文化艺术类、体育类):2235115(文化艺术类)、2234886(体育类)

(四)科技部门(科技类):2276353

(五)区市场监管局:2576719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来源:端州教育

编辑:黄咏欣

编审:伍泳燕 李欣颖

端州区融媒体中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