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珠海心理治疗诊疗项目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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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心理健康问题,可心理治疗一次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费用却把不少患者挡在门外。7月1日起,由市医疗保障局制定的《珠海市心理治疗诊疗项目医保谈判最高支付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最高支付标准》)将实施,统一收费标准,价格大幅降低且纳入医保,极大减轻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有助患者早日走出心理阴霾。该政策试行一年。

■反响

“心理咨询”纳入医保

市民纷纷点赞

今年2月,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发布《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根据报告显示,抑郁风险检出率为10.6%,焦虑风险检出率为15.8%,青年为抑郁的高风险群体,18-24岁抑郁风险检出率高达24.1%。

3月7日,市医保局制定了《珠海市心理治疗诊疗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热烈反响。

“作为一名市民,非常感谢市医保局对于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视。作为一名普通高中教师,我看到高中生、教师在心理上的问题需有更专业的医疗支持,点赞心理治疗纳入医保。”“看一次心理咨询真的很贵,有经验的心理咨询师咨询50分钟要2500元,新上岗的心理咨询师50分钟也需要1000元,我产后抑郁9年,现在有了这项好政策我可以去看看了。”市民群众纷纷关注点赞,并积极留言评论。

■亮点

统一收费标准

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市医保局局长程智涛介绍,目前心理治疗诊疗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费用较高,部分患者因费用问题耽误了最佳诊疗时机,心理治疗纳入医保势在必行。该局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与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谈判后,制定了《最高支付标准》。

7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支付标准》规定,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分别是200元/次、180元/次、160元/次,如果是门诊特定病种的参保职工个人分别只需支付40元/次、36元/次、32元/次。

政策规定,心理治疗医保谈判最高支付标准包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实施“心理治疗”医保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开展的“心理治疗”收费单价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此举旨在引导医疗机构按临床路径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提升基金使用效率,为群众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

【来源】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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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文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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