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日】货车变身“移动加油车”!非法贩卖汽油安全隐患大

霞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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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改装货车、

一个油桶、

一台加油机

就可以在街头兜售汽油

  私自运输成品汽油并贩卖

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触犯了危险作业罪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7日起,被告人杨某在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未接受专业培训的情况下,在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居民区附近,使用一辆装有简易加油装置的轻型厢式货车充当“移动加油站”,向多名车主出售汽油。2022年10月14日,杨某正在给车主的汽车加油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当场从货车的加油装置油罐内扣押汽油3.23吨。经检测,抽检的油品属于92号汽油。

霞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杨某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未经专业培训、未配置安全生产装备,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经营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之规定,以危险作业罪向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霞山区法院认定被告人杨某犯危险作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决后,被告人杨某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检察官说法

Q1

“黑油”为什么比较便宜?

不法分子通常以牺牲安全保障、降低油品质量、逃避税收为手段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我国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移动加油车”是无证经营,不仅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还直接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Q2

加了“黑油”会造成什么影响?

“移动加油车”的汽油不具有正规来源渠道,油品质量、计量均无法保证,轻则使车辆受损,重则引发严重安全事故,如遭受损失,维权困难。

Q3

为什么说“移动加油车”=“移动炸弹”?

非法改装的“移动加油站”设备简陋,不具备专门的运输、存储条件,操作员没有经过严格专业的安全培训,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危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当于“移动炸弹”。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忌因一时贪念,铤而走险私自储存、售卖、运输汽油。同时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合法的加油站加油,切莫因小失大。如发现利用私自改装的加油车,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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