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向劳动者收取服装费吗?

汕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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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

前几天在入职时,

公司向每位新员工都收取了300元的服装费,

用于购置统一的工装。

公司向员工收取服装费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据此,用人单位以服装费的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违法,劳动者可主张返还。

当下正值高校毕业生求职季,在此,我们也提醒各位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用人单位以各种名目收取服装费、体检费、中介费等费用的,都属于违法收费。遇到这种情况,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来源:人社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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