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馆住宿过程中,登记住宿人信息记录必不可少,尤其是未成年人,他们的身心状态及自我保护意识较差,更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风险和威胁。因此,在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住宿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近日,广宁县发生了一起旅馆未按规定登记未成年人信息的案件,被广宁警方依法做出吊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处罚。
5月18日,广宁警方在对辖区旅馆开展检查时发现,一家名为“XX大酒店”的旅馆存在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的情况,随即展开调查。经检查,该旅馆不仅有多次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其中还包括一名未成年人。对此,广宁警方依法对该旅馆做出吊销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决定,涉案违法人员黄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如实登记信息。
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遵守公安部制定的“五必须”规定:一、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二、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三、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四、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五、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法律链接
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六条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24 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旅馆业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其颁发的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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