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2.5亿!检方:起诉!

南方⁺ 记者

5月24日,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周晓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强(在逃)在深圳市罗湖区等区域利用实际控制的深圳市三木珠宝有限公司、鑫琦(深圳)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卓誉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金珠宝(深圳)有限公司等公司,纠集犯罪嫌疑人顾春云(在逃)、石博天、孙骊姗、赵亮、王琦等人通过推荐会、门店宣传、人传人的方式,对外向不特定公众宣传公司开展黄金代加工代销售及黄金实物投资业务、黄金新零售业务,以保本且获取高额利息回报为幌子,利用设立的AP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其中,犯罪嫌疑人周晓明任公司黄金新零售业务森林战区负责人,负责在浙江、苏州一带向不特定公众宣传公司开展黄金新零售业务,吸纳资金。经初步审计,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7,343,172.25元人民币、643户。

【文字】南方+记者 杨溢子

编辑 史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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