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广州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程》(DB 4401/T 212-2023)(下称《规程》)获批发布。《规程》将于2023年5月25日起实施,广州市成为国内率先出台该类技术规程的城市。
2019年5月,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移交住建部门。四年来,广州市认真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出一系列符合住建部门特色的办案标准和工作流程,形成了一套消防审批和管理体系。
继2021年4月发布《历史保护建筑防火技术规程》(DB 4401/T 109-2021)后,于2023年4月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程》(DB 4401/T 212-2023)。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接消防审验业务以来,率先提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人防融合监管”,实现由房屋建筑工程住建一个部门审批,一个监督机构实施施工过程监管,打造从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施工质量监督到联合验收(含消防、人防)的全链条审批监管体系。
通过将消防施工质量融入到整体工程施工的各分部分项管理中,实现消防工程质量的源头监管、过程监管,压实参建各方责任,明确过程质量行为记录,提高了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一次性通过率。
《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程》包括范围、术语定义、消防施工质量过程管控、消防质量现场查验、轨道交通消防质量查验、既有建筑改造质量查验等章节。《规程》涵盖房建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两大建设类型,并载明其他建设工程类型可参照《规程》执行。
广州市住建局消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本地方规程有三个方面的创新:一是根据建设工程专业特点,划分了涉及消防的分部分项工程,将消防质量验收内容按专业类别纳入到现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技术体系,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主体的消防施工质量提供了技术依据;
二是参照现行国家、行业相关的验收标准,对主体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空调、电梯、装饰装修材料等内容明确了建设单位在分部分项和竣工验收阶段需要进行消防查验的技术内容、要求、查验数量及查验方法;
三是根据广州市存在大量的既有建筑需要进行改造利用的现实需求,但部分存在难以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典型问题(如防火间距不够、安全疏散宽度不足等),结合试点项目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提升,提供了若干项补偿性消防加强措施,填补了验收标准的空白。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发布实施“质量、安全、消防、人防统一融合监管”方案以来,市质量监督站作为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会同各质量监督部门积极落实方案并且制定一系列工作手册、指南等,帮助监督人员及参建单位熟悉掌握消防工程质量监管要求。《规程》的发布推出,明确细化了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和责任,明确了项目见证检测、现场抽检的要求,更有利于指导开展工作,对于消防工程质量监管具有极大提升和规范作用。
《规程》的发布实施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建设参建各方抓好消防施工质量控制和管理,提高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质量,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参与了《规程》的编写。
【南方+记者】郎慧
【通讯员】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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