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举报!罔顾交通安全“加高”危险载货,驾驶员遭汕头交警严处......

汕头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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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运载货物上路行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装载,不得超载、超高、超宽,而且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采取切实有效的固定措施确保货物稳固,防止货物途中掉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否则一旦引发交通事故,驾驶人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接到网友举报,称在5月15日傍晚6时50分许,其驾车经过澄海区登峰南田路口时,前方一辆号牌为粤D/XBxxx的小型货车上装载的纸箱摞得高高的,且所有货物仅用几根“瘦弱”的绳子捆绑,一旦发生松动掉落砸中过往车辆或行人,后果不堪设想。

澄海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联系涉嫌违法车辆驾驶员杜某核实当天情况,并通知其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处理。5月17日下午,杜某来到中队部接受处理,对自己当天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对杜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驾驶超限超载车辆的严重危害性,一旦货物在行车过程中掉落会对过往车辆的安全行驶构成巨大威胁,要求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超载超限违法行为,今后出车前务必做好车辆技术状况及装载货物安全措施检查。

杜某意识到其行为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同时保证今后一定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安全文明行车。随后,交警部门依法对杜某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驾驶人在路上的行为

时刻影响着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出行

一时心存侥幸、贪图方便

都有可能酿成大祸

作为有货物运载需求的驾驶人

应牢记这些安全要点

遵守载物规定,将货物捆扎牢固

驾驶人载物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载、不超限。出门前,要认真检查货物装载情况,将货物固定好、遮盖好,防止货物在行驶过程中(尤其是遇颠簸、急刹车时)掉落、飘洒,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货车上装载的木板超出车厢右侧栏板,行车时撞到正常骑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致其倒地受伤

保持安全车速及车距,尽量避免急刹

驾驶人在行驶途中,应保持安全车速及跟车距离,集中注意力,尽可能避免紧急刹车,以免货物因惯性发生位移,影响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

后车遇到飘洒物时怎么办?

当遇到路面有飘洒物、遗落物时,请保持冷静,应提前刹车,避免紧急刹车、急打方向而酿成交通事故。随后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交警部门会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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