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私人停车场涨价遭业主投诉,官方:涉嫌违规,已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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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金湖雅苑有业主向记者报料称,小区B区停车场目前在无营业执照和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的情况下经营,今年3月,停车场产权人发布通知称将提高停车费,提价未经过议价流程。此外,业主也称停车场画线不合理,车位拥挤。

有车主向记者反映停车难。

有车主向记者反映停车难。

记者了解到,金湖雅苑B区停车位产权属于小区业主梁先生个人,目前由梁先生自行经营管理,此前则委托给小区物业管理,目前无营业执照和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备案证明。关于业主口中的“停车费涨价”,梁先生不认同,“只是与A区月租车位价格持平”,“以后也不会随便涨价”。至于停车位拥挤等规划问题,他称后续会调整。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同和街道也就此事向记者作出回应。

业主:无备案证明,未经过议价程序就涨价

“本来两个柱子之间应该停放两台车,现在划了三个车位”,5月17日,在金湖雅苑B区停车场,业主曾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停车场产权人画线不合理,停车位非常拥挤,一些停车位甚至在承重柱后面。

部分停车位画在了承重柱后,被遮挡长度约50厘米。

部分停车位画在了承重柱后,被遮挡长度约50厘米。

记者在现场看到,B区停车场共有190个停车位,有一侧停车位较狭窄,有业主介绍称这里“原为500多平方米的自行车库”。还有业主在车轮挡轮杆前放置两块石头,“以免撞到承重柱”。

据了解,金湖雅苑B区停车场在2009年由小区业主梁先生经法院拍卖取得,但由于与当时物业之间的纠纷,该停车场长期未投入使用,其间,淤泥堆积,污水横流。

2021年,由于小区商铺前的空地被征用,原本可以停放超百台车辆的停车场可停车数量大幅减少,业委会及物业与梁先生沟通清理B区停车场,以供使用。至2022年11月,B区停车场完成了垃圾清理,解决了污水问题,车库车位重新进行画线,刷地喷漆。

“我就是怕他以后随意涨价”,曾女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在没走协商议价程序的情况下,梁先生两次发出B区车位租金上调告知函,其中显示,自2023年4月1日起,单个车位租金从500元/月调整到650元/月,子母车位租金从900元/月调整到1300元/月/个。

价格调整后,有人认为“涨价不合理”,不再在小区停车;也有居民告诉记者,虽然自己觉得价格高了,但工作的孩子还是会停,“不然没地方停”。

记者了解到,金湖雅苑B区停车场尚未取得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发出的《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暂不具备启动停车场收费议价程序。实际上,经营停车场需要一定资质: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税务及价格手续;二、取得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三、涉及新建或改造构筑物的还应取得规划、消防等部门的审批。

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魏经理告诉记者,此前该停车场委托物业管理,停车场整修后,物业申请了备案证明,但之后又被取消。

产权人:“不是涨价”,车位将会重新画线

对于业主反映的未经过议价程序就涨价的问题,梁先生并不认同。5月18日,他告诉记者,自己并不认为是涨价,而是与小区A区停车场的价格持平。

梁先生称,原来环境差,车位费暂定500元/月,现在改造完成,环境提升,价格也应与小区A区停车场保持一致,“涨价是误会”,“后面也不会随意涨价”。两份租金上调告知函则分别显示,“对于停车场的投资已远远大于其带来的收入,所以,为维持收支平衡,决定将金湖雅苑B区的车位租金进行上调”,“本次调价合情合理合法”。

至于为何不经过协商议价程序,梁先生的家人认为,自己是B区停车场的产权人,而不是业主委托其管理,所以不需要经过该程序。业主向记者提供的一条4月13日的广州政务回复显示,同和街联合金湖居委、金湖物业、业委会已向B区停车场拥有人告知其停车场缺少议价流程,需完成议价流程后才能调整费用,停车场拥有人承诺会完成后续议价流程。

记者了解到,根据广州市发改委2021年颁布的《广州市住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议价规则(试行)》,已经售出的小区,要想调整停车场价格,应按照申请、公示、协商、协商一致和不一致等五个程序走流程。

关于停车场画线问题,梁先生告诉记者,“有些地方确实没有那么好停车,有些地方也停不进去”,当时是另一个股东在负责画线事宜,想要多收一些钱,“后面还要调整”。

自己经营停车场后,梁先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想法,他告诉记者,他和其他股东都暂无此打算,“申请一个营业执照容易,但是要注销困难”。对于停车场的未来,他说下周(5月22日周一)将开业主大会,现场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如果不开可以关停。他还称,自己也考虑在统一股东意见后,将停车场完善后出售。

官方回应:将依法持续加强对该停车场的监督管理

有业主向记者反映称,今年3月以来,就金湖雅苑B区停车场问题已多次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并接连收到督促与整改的回复,但未见到相关处理与执法。

一名业主向记者提供的一条4月13日的广州政务回复短信。

一名业主向记者提供的一条4月13日的广州政务回复短信。

5月16日,白云区同和街道社区建设办市场整规负责人周满雄告诉记者,该停车场因违规现象此前被勒令取消了广州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证明,没有营业执照经营停车场也属违规。他也指出,金湖雅苑的业主有停车需求,完全将停车场关停,对业主出行和汽车停放也会造成较大影响,“我们基于解决民生实事的问题,纠结在这里,既想完美解决这个事情,也需要考虑到实际上停车难的问题”。

5月17日,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宣传部门回复记者,金湖雅苑小区B区停车位产权属于个人。2023年5月1日前,停车位产权人委托具备经营资质的物业公司经营管理。4月份期间,该物业公司因未经议价程序提高收费标准被投诉举报,执法人员检查后对该行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相关行为。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表示,2023年5月4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后到该处进行检查,经了解,相关停车位自5月1日后发生经营管理主体变更,改为产权人个人自行经营管理。变更后,现经营管理主体尚未领取相关营业执照,执法人员依法对经营者涉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停车场的行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行为、限期内办理营业执照,并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前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停车场经营备案手续。后续,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持续加强对该停车场的监督管理。

【记者】张晋 朱红鲜

编辑 叶永康
校对 蓝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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