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给我重新改过的机会,让我能够在老家接受帮教,我一定会把握机会,服从考察机关的监督,认真改过,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在异地帮教联动会上激动地说。
近日,佛冈县检察院与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在异地帮教暨家庭教育指导联动会上签署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开启了两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异地协作的尝试。这也是佛冈县检察院协助办理的首例未成年人不起诉异地帮教案件。
今年3月,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明等四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虑到小明等四人均在清远市佛冈县居住生活,如果由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帮教,存在路途遥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不利于小明等四人顺利回归社会。为保障帮教效果,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决定委托佛冈县检察院协助对小明等四人开展异地联合监督考察工作,让小明等四人在“家门口”接受帮教。
联动会上,承办检察官对附条件不起诉诉讼程序、观护帮教机制等进行了解读,结合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及家庭监管条件,对小明等四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劝诫他们今后遵纪守法,做守法青年。为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履职,现场还播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视频,检察官对四名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督促其四人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教,预防再次犯罪。
为落实好帮教监督责任,佛冈县检察院与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携手开展帮教措施,联合佛冈县小雨点志愿者协会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四方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明确观护帮教四方的具体内容和权利义务,由小雨点志愿者协会对四名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考察及精准帮教,通过一对一教育考察、行为矫正、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学校、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此外,佛冈县检察院还充分利用“未成年人保护E站”小程序对四名未成年人开展云帮教工作,要求四名未成年人按时在小程序进行定位打卡、思想汇报、积极参与帮教任务,有效提升帮教质效。
检察机关异地合作,共同帮教,打破了距离的限制,为涉案未成年人在“家门口”接受帮教提供了便利,有助于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下一步,佛冈县检察院将严格按照各方签订的监督考察协议,能动履职,积极作为,定期开展回访,督促和引导监护人落实监护职责,使涉案未成年人切实感受到社会的谅解和宽容,促其真诚悔过,增强其改过自新的决心和信心,为其早日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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