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破坏供水设施行为!惠州施策保障城市供水安全运行

南方⁺ 记者

水是生命之源、万物之母,城市供水则是城市正常运转的基础。

日前,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从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强化供水设施保护,保障城市供水安全运行,该局正式印发《惠州市防范外力破坏供水设施联合查处工作机制(试行)》(下称《工作机制》),全面厘清各类违法违规破坏供水设施行为,切实强化保护机制,严查违法违规现象,深化城市供水保障夯实城市发展基础,支撑惠州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四类破坏供水设施行为属违法违规

怎么避免正常的城市供水被打乱?《工作机制》对于潜在的各类型破坏供水管网设施的行为作出全面梳理,并对供水企业作出巡检要求,确保各项设施的有序运行。

在文件中,市住建局明确了四种违法违规破坏供水设施的行为。分别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擅自移动、拆除、加装、迁装、改装、损坏公共供水设施的;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破坏供水设施行为。

与此同时,该工作机制还列举出了几种常见外力破坏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行为。例如,未经许可擅自圈围、骑压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影响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管网维护和水表抄收的行为。未经许可,不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的要求,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挖坑、取土或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

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查处

在明确违法违规破坏供水设施行为的同时,市住建局也将及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测和打击查处。

该工作机制要求供水企业应加强供水设施巡查,并充分利用信息化监控水压情况等手段,若发现可能对供水设施造成危害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保障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同时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供水设施外力破坏事件,能够快速响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组织应急抢修,保障供水设施的安全运行。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破坏供水设施的行为,线索经调查核实清楚后,辖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及时跟进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工作机制》指出,对于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辖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向违法违规责任单位(人)送达《供水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立即整改;对于违法违规破坏供水设施行为整改工作需要一定时间的,原则上由辖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向违法违规责任单位(人)送达《供水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违规责任单位(人)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全面整改,供水企业对整改情况及时督促检查,直至符合要求。

此外,该文件还要求供水企业及时填写《违章案件整改情况登记表》。对于没有按照《供水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辖区城市供水主管门将违法违规破坏供水设施行为线索移交辖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处理。

【南方+记者】张峰

【通讯员】罗杰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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