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晚上21时30分许
叶先生在某路口等红绿灯期间
突然驶来一辆小车
撞了他一下
还没等叶先生反应过来
对方已火速逃离现场
见状,叶先生报警求助
接报后,南海大沥交警中队民警
随即到场展开勘察
过了两个小时后
大沥交警中队又接到群众报警
称其途经广佛路某路段时
发现一辆粤Y号牌小车撞上路边护栏
造成护栏损坏严重
中队民警赶到事发现场
发现肇事司机张某
已被现场的治安队员控制
民警发现,张某浑身散发着浓烈酒气
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11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
张某驾驶的小车怎么这么眼熟?
此夜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01
饮酒后驾车外出,撞车后逃离现场
中队民警发现,张某驾驶的车辆,与不久前碰撞叶先生车辆后逃逸的车辆非常相似。经对车辆的车型、颜色、号牌进行比对,民警确认,该车正是先前逃逸的肇事车辆。
“我晚饭饮酒后,侥幸驾车外出和朋友吃夜宵,途经某路口时与一辆车发生了碰撞,因自己喝过酒,不敢停留,于是加速离开了现场”,张某交代。
02
夜宵时再次饮酒,不胜酒力又撞车
民警进一步询问,张某交代,他在夜宵期间再次喝酒,之后又冒险酒驾应约前往某酒吧,打算继续饮酒。然而,张某在驾车前往酒吧途中因酒力发作,驾驶车辆控制力下降,便一头撞上了广佛路的道路护栏。
幸好,事故发生时被正在巡逻的两名治安队员发现,将其救出车外后,闻到酒气将其控制住。
03
4年前醉驾,已被吊销驾驶证
民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在2019年就曾因醉驾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至今未能重新取得。
目前,公安机关对张某肇事逃逸、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作进一步调查,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广大驾驶人切勿以身试法
↓↓↓
若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人应自觉承担责任
轻微事故双方协商处理
若有人员伤亡
必须停车保护现场,迅速报警
协助抢救受伤人员
若肇事逃逸,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受到刑法处罚
关于肇事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广东交警提醒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各位驾驶人端正心态
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交警部门也将继续严管严查
严防酒驾醉驾肇事肇祸
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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