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上路,将被处罚!

凤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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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东莞市民

最近在街头经常会看到

多辆共享电动车停放在路边

甚至很多人选择共享电动车出行

不过最近要小心

东莞交警提醒:

这类共享电动车出行属于违法!

到底是什么情况

↓  ↓  ↓

问题百出的共享电动车

  乱停放-无(坏)头盔  

不仅影响市容环境、交通秩序

还带来了极大的

交通安全隐患!

而且很多车辆头盔都已经

被拆卸掉或者严重损坏

没有了最安全的保护!

  无牌无证-未按规定上牌  

投放的共享车辆没有一辆是有上牌的

这个已经违反了《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属于交通违法!

  车况差-随意骑  

共享电动车扫码就能开锁

这样导致了部分未满16周岁的成年人

通过家长注册的微信号扫码骑行

已经严重影响了自身的安全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方可上道路行驶

现在路面上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均未登记上牌,属于违法上路!

东莞交警近期严查

骑行无牌共享电动车上路

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违规载人

等交通违法行为

&解读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1 骑乘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以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2 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3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4 违法载人

在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大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无处逃

根据东莞市的相关文件要求,东莞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对此,东莞城管系统通过三步走,逐步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第一步

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场所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逐一登记并暂扣,及时疏通被占用的道路。

第二步

交通、城管、交警部门对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和东莞市的文件要求,责令其在限期内对所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全部回收,不得投放。

第三步

各司其职开展工作,由城管和交警就车辆停放的道路进行规范,切实做到车辆回收前不随意停放,阻碍通行。截至5月1日,清溪城管系统共暂扣共享电动自行车181辆,及时疏通了被占用的人行道。

驾驶电动车要注意的几点

上道路行驶应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

2022年7月1日起,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交警依法予以处罚。

 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可以有效保护头部、减轻伤害,驾驶人要选择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并且要正确佩戴好,系紧卡扣。

③ 按规定车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行驶。

禁止逆行、闯红灯、乱穿插、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

这些都是常见的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不但影响其他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同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切勿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

常见的有加装遮阳伞、车尾箱,改装电机、轮毂等,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拆除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装置,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 :平安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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