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重墙被拆了怎么办?律师:可要求涉事业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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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白云区岭南新世界一业主私拆承重墙一事引发广泛关注。5月6日,白云区永平街道办事处对外通报,白云区佳房建设交通局和永平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就此事件进行调处,该区住房建设交通局已就相关情况进行立案查处,并已在4月8日至18日完成临时加固支撑工程。经过专家勘察研判,目前建筑物整体结构稳定可控,人员无需转移,但需要尽快开展永久性加固补强施工。

不少网友关心,如果自己所居住的楼栋有邻居在装修时拆除了承重墙,该如何维权、处理?私拆承重墙的房屋业主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针对这些问题,南方+记者采访了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登基。

南方+:私拆承重墙要承担什么责任?

杨登基:涉事房屋业主可能要面临刑事、行政、民事三方面责任责任。

从刑事责任来看,业主没有经过严格的施工许可便擅自拆除承重墙,这严重危害到整栋楼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涉嫌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最终造成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行政责任来看,业主面临相关部门的罚款。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民事责任来看,业主擅自拆除承重墙的行为构成对同楼栋其他业主的侵权,同时构成对涉事房屋业主的侵权和违约,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包括房屋修复费用、房屋修复期间的安置费用、受损业主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等。

南方+:同栋楼其它业主能否获得赔偿?

杨登基:业主在装修房屋时擅自改变其房屋结构,导致房屋出现安全问题。如不能及时补救修复,不仅导致其他业主房屋使用价值贬损,且也可能致使其他业主对房屋的居住权益遭受长时间侵害,所以其他业主有权根据鉴定结果与责任划分等,要求侵权人员赔偿对其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

业主们可以集合起来,选出诉讼代表人,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或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有的业主选择单独诉讼,也可以适用法院对于共同诉讼作出的判决、裁定。

南方+:对于房屋修复后可能存在的贬值,受损业主能否一并请求赔偿?

杨登基:民事赔偿中的间接损失能否得到支持具有争议,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根据本案而言,法官认定因侵权人承担房屋修复后贬值等间接损失的概率恐怕不高。

我认为,单靠业主事后被动维权无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该问题。近期业主擅自拆除承重墙引起整栋楼开裂、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事件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建议立法机关可考虑新增加关于此类情形的罪名或加大处罚力度,完善侵权主体的赔偿额度等规定。

广州白云一小区业主私拆承重墙,楼上多户墙体开裂业主临时搬离

近日,住在广州白云区岭南新世界的陈女士向南方+记者报料称,其楼下的房屋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私拆承重墙,导致其房屋出现了地板下沉、墙体开裂等问题。

事发楼栋。

事发楼栋。

陈女士住在岭南新世界2D7栋的304室,近期装修的是其楼下的204室。陈女士介绍,今年3月31日,突然发现楼下住户装修声音异常,便下楼沟通。到204房间后她发现,屋内的承重墙已经被拆掉了。她便向物业公司和其他业主告知了这一情况。

之后,陈女士发现家里的地板开始抖动,同时还出现了下沉,墙壁也出现了很多裂痕。此外,楼上很多住户的墙面也出现了裂痕。

鉴定报告截图。

鉴定报告截图。

随后,业主们聘请鉴定公司对该楼栋的204和304房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4月12日,广东合准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204房和304房符合“严重损坏”的标准,结构构件拆除已严重影响该建筑结构的安全,存在发生脆性破坏的风险。

该小区所属的永平街城管办表示,接报后,他们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场查看,发现204房有两处剪力墙(注:又称抗风墙、抗震墙或结构墙)被人为处理过,目前已聘请相关单位跟进加固修复。

而陈女士反映,在加固修复期间,施工作业造成304房内地板还在继续下陷,屋梁和墙体裂纹不断增多,各楼层多户业主也反映墙体出现多处裂纹,多户业主已临时搬离。

事发房屋现状。

事发房屋现状。

事发房屋现状。

事发房屋现状。

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专家表示,在承重墙上乱动手脚,可能会影响整个建筑的稳定性,甚至造成结构失稳而坍塌,危及生命安全。

近期,黑龙江哈尔滨一居民楼承重墙被砸导致全楼住户无法回家的事情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约有200户居民因此受到影响。5月1日,哈尔滨松北区城管局发布通报称,接到群众关于利民学苑小区一房屋存在擅自拆改房屋承重墙的举报,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拆改的墙体进行安全支护,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制定拆改墙体恢复方案,并切实做好群众服务保障工作。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关于“私拆承重墙”的问题,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墙体与墙面不同,室内墙面属于业主专有,室内墙体属业主共有,业主对墙体的使用不得破坏其基本功能。罗培新认为,判断承重结构之毁损,以是否伤害基本功能为标准。在承重墙上敲上一枚钉子,挂一挂衣物,当然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大部甚至整体拆除,则破坏了承重功能,属于无权处分共有财产行为。

【记者朱红鲜 张笛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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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鹏 刘婷婷
校对 居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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