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用心耐心、快速调解,帮我拿回了孩子的抚养权。”经过连州法院东陂法庭法官的线上调解,分隔两地的当事李怡灵与前夫达成了调解协议,变更了孩子的抚养权,孩子如愿跟随他的母亲生活。
连州法院东陂法庭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线上调解。通讯员供图
这是连州法院东陂法庭利用“云上法庭”开展线上调解的一个缩影。面对群众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连州法院东陂法庭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创新司法服务模式,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云上法庭”开展线上调解,探索“共情+同理+释法”调解模式,致力于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连州法院东陂法庭法官通过“云上法庭”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线上调解。通讯员供图
近年来,连州法院东陂法庭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基层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2022年至今年4月中旬,东陂法庭网上立案172件,网上开庭56件,大大方便了群众实现诉讼权益。
异地连线解心结
“被告王新锦同意王子锐变更为原告李怡灵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李怡灵自行承担。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两位尽到抚养义务,照顾好孩子。”法官的话音刚落,屏幕一端的李怡灵解开了心结,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她的心结,源于自己大儿子的心愿。
李怡灵与前夫育有两子,离婚后两个孩子均归男方抚养,但前夫长期外出务工,孩子长期由前夫父母照顾。
探视孩子时,大儿子多次向她吐露心声:“妈妈,我想和你一起生活。”2022年寒假期间,李怡灵把大儿子接过来一起住,此后,孩子不愿再返回父亲处居住。
今年年初,大儿子开始跟随李怡灵一起生活。3月份,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于被告王新锦身在云南,来往不便,东陂法庭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利用“云上法庭”线上调解。
“我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我希望对方能放弃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款。”被告王新锦表示。
原告李怡灵则表示,“希望孩子能够改姓,跟随我的姓氏。”调解中,两人对孩子变更抚养权无异议,但随即各自又提出了新的请求。
针对双方新的分歧,法官随机应变。“既然你们都有新的要求,如果大家各让一步,拿出折中方案,一次性解决纷争,对孩子好,对你们也好。如果你们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不仅耗费时间精力,对孩子成长也不利。”
听了法官的话,双方短暂沉默后,开始渐渐松口:“这样吧,如果不用再支付补偿款,我会承担孩子一半的上学费用及医疗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也会配合让孩子改姓。”“既然这样,我同意放弃补偿款。孩子的抚养费我愿意承担。”
法院立案19天后,经过法官线上调解,分隔两地的当事双方在屏幕前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孩子如愿以偿跟随妈妈生活,李怡灵心里也舒坦了。“这还得感谢法官用心耐心、快速调解,帮我拿回了孩子的抚养权。”
在法官看来,用好线上调解平台,可以大大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合法、高效、便捷。“更为重要的是,纠纷早一天解决,孩子的愿望就能早一天达成,身心权益就能得到保障。”
线上开庭化干戈
“法官,他这个人我太了解了,欠了将近10年了,每次说还钱最后都没还,还把我拉黑了,我不想再给他机会!”东陂法庭审判庭里,一场线上调解正在进行。因为远在外地的侄子长期欠钱不还、屡次爽约,刘诗芬言辞激烈、情绪激动。
这场借贷纠纷拷问着亲情,也考验着法官的智慧。
2014年,王清山要做生意,便向自己的姑姑刘诗芬借了1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此后,王清山一直未按照约定日期还款,仅支付了部分利息,期间多次承诺还钱也未兑现,刘诗芬失去了信心和耐心,矛盾愈演愈烈。本是姑侄的两人最终对簿公堂。
“我对本金没有意见,但是,利息也太高了吧。”视频里,王清山告诉法官,“还款利息我接受不了。”
法官拿起了计算器,当场计算核实。“按照你借款金额和时间来计算,利息并不算高,也没有超出国家法律规定。”
但王清山表示,“就算这样,我现在也确实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要不等我卖了树之后,今年年底把钱还你。”
“我不同意,也不会再相信你。”刘诗芬表示。
两人对本金利息已无异议,争议焦点转移到还款方式上。法官见状,话锋一转,打起了“感情牌”。
“不管怎么说,你们是姑侄亲人,本应互帮互助、相亲相爱,因为债务问题反目成仇,划不划得来?再说,法院主持调解和你们私下谈不一样,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法官“共情+说理”式的话语,似春风化雨般缓和了剑拔弩张的气氛。
在法官的耐心引导、劝解下,刘诗芬最终同意对方延迟还款,并愿意将此前已还的部分利息当作本金计算,以减轻对方还款压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半小时的“云调解”化解了十年债务纠纷。“这得益于线上调解平台打破了时空限制,同时,也受益于一颗‘同理心’。”法官说,“有时,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只有在繁杂的案件中,坚持一颗‘同理心’,努力做到耐心和倾听,相互理解,才能够在化解纠纷的同时,减少当事人的不解和不满。”
远程调解护少年
“法官,我在外地,没时间回连州参加开庭。”电话那头,邓晓东一直称自己因工作繁忙,无暇参与庭审。
“法院可以组织线上开庭,你在外地通过手机视频就可以参加庭审。”为了让这起离婚纠纷案尽快得到解决,法官引导邓晓东通过微信小程序“开庭”远程参与庭审。
2020年,吴钰琴与邓晓东登记结婚,在共同生活中,双方因性格不合、家庭暴力、婆媳矛盾等原因,不断发生摩擦和争吵。2021年,吴钰琴向连州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后因邓晓东未到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分居两年之后,双方关系未见缓和,吴钰琴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这起离婚案,承办法官深知,当事双方已无感情基础,判决离婚符合法律规定。但令法官放心不下的是当事人双方婚后育有一女,年仅2岁。“孩子还那么小,如果一判了之,没有协调好孩子的抚养、探视等问题,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不利的。”
为此,在这场远程庭审中,法官希望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矛盾,将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争取实现儿童权益最大化。
“女儿才2岁多,孩子由我来抚养更加合适,对方应支付抚养费。”“你目前没有稳定的工作,孩子跟着你,不利于她的健康成长。”……调解中,双方的争议点是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你们要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寻求最优的解决方式。”法官深入浅出地释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邓晓东抚养,吴钰琴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抚养费是一方面,探望权也要明确好。”法官认为,针对婚姻纠纷案件,需要调解的不仅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更要营造对孩子有利的成长环境。“双方在离婚时没有协商好孩子的抚养费和探望权,离婚后,双方为此各执己见、互相斗气的情况并不少见,最受伤害的还是孩子。”
因此,法官当场对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探视问题进行沟通,重点对未直接抚养一方探视孩子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协调,并给予适当的意见和建议。
在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中,东陂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时,将未成年人权益放在首位,在双方当事人对婚姻作出选择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文】张晓欣
【通讯员】何祥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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