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保健食品存贮?
保健食品销售提示牌有何要求?
保健食品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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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存贮的提醒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从事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在其销售场所设立专柜或者专区,设置相关食品的提示牌,并根据食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贮藏方法存放相关食品。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保健食品存贮,请各从事销售保健食品经营者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抓进货查验,落实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等,从合法渠道购进保健食品并查验索取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二、严抓存贮管理,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并在销售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提示牌应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
如果多区域摆放,应分设多个专区(柜),并分别设立提示牌。例如:在酒类、饮料类食品区摆放保健食品的超市,在阴凉库摆放保健食品的药店,均应设计相应的专区(柜),并有提示牌。
三、严抓消费提示,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保健食品销售提示牌参考模板
提示牌字体和颜色要求:提示牌为绿底,专区和消费提示字体为黑体,白字绿色底的色值设置为:C=78、M=28、Y=100、K=0
参考模板1
参考模板2
作为市民
平时在选购保健食品时
需要注意哪些点?
这份消费提示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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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1.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2.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3.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4.消费者如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存在混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来源:三水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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