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书院案被告人登报道歉,受害学生仍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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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28日,豫章书院案重审宣判。(安源法院微博/图)

▲ 2023年4月28日,豫章书院案重审宣判。(安源法院微博/图)

全文共1147字,阅读大约需要2分钟

与原审相比,重审判决的罪名及刑期均未改变,但增加了从业禁止。五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两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对于道歉的内容我们并不满意。”宣判前,被告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书面道歉,但受害学生贝贝认为道歉诚意不足,避重就轻。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文|南方周末记者 高伊琛

责任编辑|谭畅

2023年4月28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张顺、屈文宽、陈宾非法拘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五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这是时隔两年多后,法院对豫章书院案的重审。(详见相关报道《豫章书院案重审:一场五个小时的庭辩,一个无法消弭的悲剧》)与2020年7月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原审判决相比,此次重审,五名被告人的罪名及刑期均未改变:法院经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在办学过程中,非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对被告人吴军豹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对被告人任伟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对被告人张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对被告人屈文宽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对被告人陈宾免予刑事处罚。

与原审判决不同的是,法院决定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对其适用从业禁止措施。其中,豫章书院理事长吴军豹、校长任伟强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五年,两名教师张顺与屈文宽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三年。

4月28日宣判后,该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初悟(化名)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对这一判决结果她有些失望,但也“在预料之内,也考虑到了”。

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了赔偿学费、往返豫章书院的交通费、维权的交通费、律师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这些诉讼请求不属于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范畴,依法不予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人赔偿治疗费用、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因原告人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依法不予支持。

对于这一结果,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曾某表示服判不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初悟与贝贝(化名)当庭表示上诉。“我们当庭表示上诉,但递交材料还得研究研究。”贝贝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

要求被告人在全国性的新闻媒体上公开书面道歉,是被害学生们的重点诉求之一。这在重审宣判前有所推进:4月25日,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张顺、屈文宽在《新法治报》上刊登道歉声明。

这则声明称:“我们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办学过程中,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错误教学方式,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们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通过媒体向受害学生及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贝贝将这则声明称为“迟到11年的道歉”。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法院就公开道歉一事进行了调解。

“调解这个行为我们是很乐于接受的,但是对于道歉的内容我们并不满意。”贝贝认为,四名被告人的道歉诚意不足,避重就轻。看到声明的当天,他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受害者希望获得对于豫章书院整件事情的道歉,而不是仅仅对非法拘禁这项罪名的道歉,“(道歉者)没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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