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将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推进公办小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根据招生方案。荔湾区教育局将根据荔湾区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招生地段。划分招生地段时,适龄儿童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实行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
具体入学程序如下:
1、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5日至9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s://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于5月20日至22日根据系统提示的预约时间段,到系统提示的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经学校审核、荔湾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学校于6月19日前发出录取通知。
2、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5日至26日登录“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补报名,再到系统提示的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经审核后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荔湾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报名后,到系统提示的指定学校递交资料,并提出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由荔湾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2022年已申请延缓到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按2022年荔湾区教育局审核、安排的学校入学。对未经申请及批准,擅自推迟入学的适龄儿童,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4、为做好入学地段的统筹规划,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区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如同一户籍及同一房产或同一租住房,在其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已经有在读1—5年级的学生,该址适龄儿童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双胞胎、多胞胎及同一法定监护人多孩除外)。
5、“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都属荔湾区的,在实际居住地的服务地段学校审核资料,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在其他区的,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的服务地段学校审核资料及安排学位;户籍地在其他区,实际居住在荔湾区的,在荔湾区的服务地段学校审核资料,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南方+记者】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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