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我卖的是真烟也违法?!
很多人只知道贩卖假烟是违法行为,然而,不按照相关规定贩卖真烟,同样也是违法行为!
我国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禁止经营烟草,否则就是违法犯罪!但仍有不少犯罪分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最终受到法律的惩戒。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犯罪嫌疑人文某受到“阿剑”(在逃)的指示,驾驶汽车前往广西运输走私香烟返回廉江市横山镇,再将香烟搬运到何某的货车处,何某收到香烟后载回207国道旁的泰华医院停放,等待“阿剑”的指示再售卖。同年11月,何某和文某将香烟搬运到货车上时,被廉江市烟草局当场查获,共计4个品种卷烟,价值466736元,文某、何某逃离现场。后被廉江市公安局捉获归案,以非法经营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2023年2月,廉江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将该案起诉至廉江市人民法院,廉江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何某、文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
我国《烟草专卖法》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依法专卖管理,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非法买卖香烟时并没有获得烟草专卖局的许可证。法律鼓励和保障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方式开展市场交易,但并非所有的商品都可以进行自由交易,在一些特殊行业或者买卖特殊商品,是需要特殊的资质和条件的,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开展经济活动都应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才是正道。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供稿:梁雅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编辑:翁梓雯
审核:廖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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