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学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100问(九十三)

珠海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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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试生产时间有哪些规定?

答: 

(1)项目试生产时间不少于 30 日,最长不得超过 1 年(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试生产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3)试生产结束后,建设单位编制试生产总结报告,说明试生产各项控制指标的达标情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试生产起始时间,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明确试生产是否通过的明确结论,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4)鼓励各地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企业工业化试验、试生产期间购买、销售危险化学品的条件、程序等相关要求。 

(5)延期两次后仍不能稳定生产的,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停止试生产,解决问题。 


编辑:珠海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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