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服务宣传周| “让书回家”免滞纳金活动&解锁图书借阅服务攻略

东莞松山湖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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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期间,东莞图书馆及各镇街(园区)分馆共同开展“让书回家”活动。松山湖图书馆读者在4月25日一5月5日期间归还逾期图书所产生的逾期费将予以免除收取,敬请广大读者安排时间到馆还书。

活动时间:

2023 年 4 月 25日-2023 年 5 月5日

活动对象:

松山湖图书馆读者

活动地点:

松山湖图书馆一楼服务台

活动规则: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于2023 年 4月 25 日一5 月 5日期间归还过期图书

2、于2023 年 4月 25 日一5 月 5日期间图书馆开放时间内读者凭身份证或者读者证到服务台申请取消滞纳金。

3、归还的图书属于东莞市总馆以及镇街 (园区) 分馆文献,其他馆文献不参与。

温馨提示:

1、已自助办理缴纳滞纳金业务的不参与本次活动。

2、非活动时间还书所产生的滞纳金不参与减免;非活动时间申请取消滞纳金不参与减免。

3、活动结束后滞纳金恢复正常,即金额从原应还日期起计算不减除活动期间的滞纳金费用。

4、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松山湖图书馆所有。

5、松山湖图书馆咨询电话: 22892289

“让书回家”

免滞纳金活动答疑

可以打电话取消滞纳金吗?

不可以,取消滞纳金需凭身份证或者读者证到服务台申请取消。

已经交完滞纳金了还有办法参与活动吗?

已缴纳滞纳金的无法退款,免滞纳金活动图书仅限2023 年 4 月 25日-2023 年 5 月5日归还的图书。

超过活动期限才看到怎么办?

超过活动期限,仍按原滞纳金计算方式缴纳滞纳金,无法减免活动期间的滞纳金。

活动期间是否可以免除未缴纳的滞纳金?

 不可以,免滞纳金活动图书仅限2023 年 4 月 25日-2023 年 5 月5日归还的图书。

“图书馆常见问题解答”

带你轻松解锁图书馆,

您想问的,答案都在这里~

图书馆开放时间?

备注:节假日开放时间请关注松山湖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最新通知

是否需要预约入馆?

图书馆目前已经取消预约入馆,无需预约即可到馆借阅图书。

读者证类型及办理方式?

备注:借阅宝读者证和社保卡读者证,二者选一办理。已办理借阅宝读者证或社保卡读者证的读者, 仍可选择在服务台再办理新的实体读者证。

公众号怎样绑定读者卡证?

关注松山湖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大厅”-->读者证(解)绑定-->输入读者证账号和密码-->开始绑定

忘记读者证密码怎么办?

1. 实体读者证初始密码为123456或生日后六位,

2. 支付宝芝麻信用办理借阅宝的读者证密码为读者自行设置。

3. 社保卡读者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如读者忘记密码,可拨打电话0769-22892289咨询。

读者证增减押金功能、延期、挂失、补办及退证?

1.增加或减少押金功能申请

请持证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台办理,若别人代办理的须凭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延期

读者证有效期为二周年,即自办证之日起到第三年对应的月、日,到期后可在松山湖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服务电话(22892289)或松山湖图书馆服务台办理免费延期,逾期未办理者将暂停相关服务功能。

3.挂失

读者证若遗失,读者可通过服务电话(22892289)挂失或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图书馆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 

4.补证

读者证遗失或因保存不当而造成不能使用,读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服务台交付10元工本费办理补证手续。

5.退证

所借图书、期刊、滞纳金全部还清后,可到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

(1)退证手续需至开户馆办理。

(2)退押金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和读者证。

(3)请别人代退的须凭双方身份证原件和读者证。

如何查看借书情况?

关注松山湖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大厅”-->点击“在借中”,即可查询借书情况。

借阅期限?

外借图书每次借期30天,期刊借期10天,书刊到期前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机以及图书馆网站(www.ssl-lib.cn)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自续借之日算起图书30天、期刊10天。

如何在公众号内续借图书?

关注松山湖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大厅”-->“图书续借”-->勾选需要续借的图书,点击续借即可。

图书逾期及缴费方式?

逾期每册每天收取0.1元滞纳金,每册图书滞纳金上限10元,累计滞纳金超过30元读者证会被锁定不能使用,缴纳滞纳金后自动解锁。

缴费方式:

1. 线下:到松山湖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

2. 线上:关注松山湖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大厅”-->“滞纳金”-->绑定读者证即可缴费。

图书损坏及遗失怎么处理?

1. 图书损坏视损坏程度按图书原价的0.2-1倍赔偿。

2. 如遗失所借书刊,可用完全相同的同版书刊抵赔。不能赔偿原书刊的,按原价3-10倍赔款。1990年后出版的普通书刊按原价3倍赔款;1990年前出版的书刊按原价5倍赔款;古籍、善本等按原价的10倍赔款;珍贵书刊、绝版书刊丢失,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怎样荐购图书 ?

图书荐购渠道:

1.前台荐购:服务台填写《图书荐购登记表》

2.微信荐购:关注“东莞松山湖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书名+ISBN号+电话”

3.邮箱荐购: 请将“书名+ISBN 号+电话”发送至 zxy@ss-lib.cn

4.电话荐购:致电 22892290 ,联系人:张老师

东莞其他镇街图书馆借书证能否在松山湖图书馆使用 ?

东莞市图书馆体系内读者证通用,全市公共图书馆图书可通借通还。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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