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12月1日起,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运营须持办学许可证

南方⁺ 记者

4月25日下午,珠海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政策宣讲会召开,就机构设置、办证、监管予以指引。

会上,珠海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本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对设置标准作了详细解读。2022年12月1日,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开始生效。为稳步推进全市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珠海设置一年过渡期。对已经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在2023年12月1日前按设置标准取得办学许可证或者转型退出。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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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推出珠海市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涵盖受理审批、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信用评价、资金监管等功能,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现场,属地区教育部门向首批新获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代表颁发证书,标志着珠海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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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珠海市教育局将积极与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联动形成合力,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治理+服务”工作。依托珠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协会宣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督促机构自觉规范管理和办学行为。该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科长李云表示,将采取搭建信息平台、加强资金监管、落实人员管理、推进年审评级、细化巡查执法等多项管理手段,建立健全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珠海教培市场,构建良好的校外教育培训生态。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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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还宣布成立珠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协会。协会将在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的整体实力,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引导和监管,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方面发挥作用。

当天,300余家培训机构参会。珠海市教育局副局长程鹏出席会议。

【南方+记者】冉小平

【摄影】钱文攀

编辑 刘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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