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城北派出所接事主赖某报称:当天22时许,顾客陈某生到其位于流沙北街道龙苑新村的手机店内,趁其不备夺走苹果手机1部。
接报后,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4月17日凌晨4时许,迫于公安机关的侦查压力,涉案抢夺犯罪嫌疑人陈某生主动到该所投案自首。
经审查,陈某生交代于4月16日晚在流沙北街道一手机店借用一部苹果手机,趁店主不备抢夺该手机并逃离现场的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生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唐楚生
【媒介助理】吴妍萱
【通讯员】陈少虹 余承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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