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门槛,高奖补!江海区实用型人才政策来了

南方⁺ 记者

近日,江海区出台《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为江海区实用型人才提供每人每年6000元生活补贴,一次性5万元的购房补贴,并创新设置了“突出贡献奖”与“杰出贡献奖”奖励。

据悉,《意见》的出台旨在加快落实江门市“人才倍增”工程和江海区“人才强区”行动计划,奋力打造全市工业立市重要引擎、区域创新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大力引进和培育企业紧缺适用的实用型人才,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实用型人才政策相当“实用”

记者梳理发现,《意见》具有门槛较低、申报简单、奖补优厚的三大亮点。

其一,门槛较低,针对性强。《意见》主要为实用型技能人才、实用型科技人才、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供支持,瞄准了企业真实需求,主要惠及在企业深耕多年的、对企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实用型人才,在学历、职称等方面均不作限制或要求,更好地契合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

其二,申报简单,办理快捷。政策简化了需提交的资料,优化了办理流程,大大压缩了从申报到审批通过的时间。申请人只需要提交最多不超过3项材料,即可完成申报。

以实用型技能人才补贴为例,申请人所在企业只需在每年5月底前提交《江海区实用型技能人才申报表》《申请人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复印件》《申请人近一年的工资薪金发放记录材料》三项材料,江海区人社局将在6月15日前完成审核。完成公示后,将发放当年相关补贴。

其三,措施精准,奖补优厚。针对人才最关心的生活成本、居住成本和子女入学问题,政策规定了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读区内公办性质学位的政策待遇以及“贡献奖”奖励。据悉,江海区将投入超1亿元保障政策落地兑现。

投入1个“小目标”兑现政策

《意见》明确为实用型人才提供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子女入学、“贡献奖”等奖补。江海区计划投入超1亿元“真金白银”保障政策落地兑现。

生活补贴方面,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2年;购房补贴方面,购买江海区一手新建商品住宅或人才安居房,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购房补贴;子女入学待遇方面,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含毕业年级)由江海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内公办性质学位;“贡献奖”方面,连续在江海区企业工作10年以上给予一次性“突出贡献奖”1万元,连续在江海区企业工作15年以上给予一次性“杰出贡献奖”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人只能认定一种实用型人才,且只能认定一次。已认定为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的,不能认定为江海区实用型人才。政策补贴、待遇享受期内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实用型人才身份,不再享受《意见》的补贴、待遇。

《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张泳渝

【通讯员】王亚茹

编辑 李衡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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