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惠州人,一起守护“惠州蓝”!

惠州文明
2023-04-18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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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蓝”是惠州的亮丽名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守护“惠州蓝”的举措将持续加码。日前,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7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惠州市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根据《办法》,我市将通过有奖举报的方式,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今年5月1日起将根据案件处罚数额给予举报人100元至500元电话费充值卡奖励。

可通过电话、微信、网页举报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共十三条,以“鼓励举报,属地管理,谁查处、谁核实奖励”为原则,对扬尘污染举报的途径、奖励办法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记者了解到,《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有奖举报工作。实施奖励的部门应将举报奖励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依法使用举报奖励经费,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举报扬尘污染问题渠道:

1.通过电话举报的,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通过微信公众号举报的,请关注“惠州12345”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环境保护”,按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并上传举报材料;

3.通过网页举报的,请登录惠州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网站主页,选择“投诉反映”,按要求填写举报内容并上传举报材料。

举报人举报时应当提供以下信息,并明确表示参与有奖举报:

1.举报人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违法情形及照片、录像等相应线索材料。

举报人举报时还可以同时提供以下信息:

1.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主体或者污染源信息;

2.能直接证明违法行为的其他线索材料。

根据《办法》,举报内容属实的,由受理单位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宗有奖举报奖励举报人100元至500元电话费充值卡,由受理单位直接充值到举报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鼓励县(区)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奖励标准。有奖举报奖励的具体审批及发放流程等,由各受理部门制定规范。根据案件处罚数额给予举报人奖励,处罚金额2万元以下的奖励标准为100元电话费充值卡;处罚金额2万元以上(含本数)5万元以下的奖励标准为300元电话费充值卡;处罚金额5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奖励标准为500元电话费充值卡。

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违法行为或者线索有多人分别举报的,以受理单位收到举报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奖励最先的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照一案进行奖励,由登记的联系人获得电话费奖金,电话费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分配;同一举报人举报同一违法主体多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属于同一处罚条款的按一案举报进行奖励,属于不同处罚条款的按多案举报进行奖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举报事实不清、违法主体难以确定或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

2.举报人实施或教唆他人实施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捏造虚假举报材料、敲诈勒索被举报人并举报该行为的;

3.因自然灾害、紧急停电等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被迫拆除或不能正常运转,造成污染物未经有效处理排放,且被举报人已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

4.举报人举报前,被举报人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或者调查的,或者已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5.举报人为依法负有社会舆论监督、行政监督职责的机构的工作人员的;

6.举报人为扬尘污染防治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前项工作人员透露线索给举报人的;

7.举报内容经查证不属实等其他依法不应给予奖励的。

《办法》体现奖罚分明,明确举报人存在下列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制作虚假证明材料举报的;

2.制造扬尘污染违法行为陷害被举报人的;

3.以投诉举报敲诈、勒索被举报人的;

4.举报人阻碍、干扰执法检查工作的;

5.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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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日报 惠州东江图片社

文字:惠州日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

责编:孙思 二审:张丽敏 三审:王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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