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居民每户每月13元,英德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有调整!

英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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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英德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十六届第二十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英德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到市区(含大站镇)居住类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户13元/月;墟镇居住类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户11元/月。

英德市生活垃圾处理

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为落实国家政策,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完善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本着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兼顾社会各界切身利益的原则,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背景

英德市现行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关于调整市区清洁卫生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英府办〔1999〕36号)、《关于调整部分市区清洁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英府办函〔2003〕254号)的标准执行。随着城市扩容提质和社会经济发展,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入不足以支撑环卫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2〕384号)、《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价〔2013〕11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粤发改规〔2019〕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现行清洁卫生服务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合并,统称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调整英德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二、征收范围和对象

(一)市区征收范围和对象:英德市市区(含大站镇)纳入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内接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的居民类住户(含暂住人口)、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机关团体及其他生活垃圾产生者。

(二)乡镇征收范围和对象:除英德市区(含大站镇)外其余22个墟镇接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的居民类住户(含暂住人口)、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机关团体及其他生活垃圾产生者。

三、征收标准

(一)英德市市区(含大站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注: 非居民类收费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价格管理。

(二)英德市墟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注: 非居民类收费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价格管理。

四、减免政策

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户等困难家庭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减免情形。

五、征收方式

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利于提高收缴率,降低收取成本,方便交费的原则,另行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细则。

六、其他事项

(一)当月无产生用水量的用户(含二次供水用户)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农村住户(未纳入城镇管理范围住户)暂不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本方案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3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四)《关于调整市区清洁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英府〔1996〕159号)、《关于桥头镇卫生清洁费标准的批复》(英价字〔2004〕36号)、《关于调整大湾镇墟镇清洁卫生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英价字〔2007〕10号)、《关于调整青塘镇墟镇清洁卫生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英价字〔2007〕53号)、《关于调整含光镇清洁卫生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英价字〔2008〕86号)、《关于开征英德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英发改〔2013〕14号)、《关于印发开征我市镇(街)级生活垃圾处理费方案的通知》(英发改〔2015〕72号)同时废止。

本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

英德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英德市人民政府

编辑:陶心儿

编审:罗家裕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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